近日,笔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创业,工商总局再次放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自今年元月起,福建全省范围内,台湾居民在24类行业可直接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无须经过外资审批(不含特许经营),并取消对从业人员人数和营业面积的限制。
在此之前,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的经营范围只包括零售业和餐饮业(不包括特许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而自2016年1月1日起,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增加了仓储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批发;装卸搬运(仅限港口货物装卸活动);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国际船舶代理活动);软件开发;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图书出租(仅限漫画图书出租);社会经济咨询(仅限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业(不包括广告发布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中的以下项目:(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不包括婚姻介绍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建筑物清洁服务等。
近年来,石狮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完善城市功能,使石狮聚集了大量的人气、财气,进而刺激了市场消费,也吸引了诸多台湾居民来石狮就业创业。同时,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一条龙”、“一站式”、“绿色通道”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激发了台湾居民扎根石狮干个体工商户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台湾居民个体户10余户。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大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两岸经济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扩大和深化,广大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朋友来大陆寻求发展机遇的愿望不断增强。此举进一步释放了台湾居民个体户的经营规模的束缚,将极大地激发台湾居民申办个体户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