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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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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红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892    更新时间: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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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今年“二号文件”《关于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该计划的实施,也将积极推进石狮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推动石狮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质量石狮 实业强市”战略的落实和发展。

  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改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了推动先进产能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施质量和商标战略、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突破提升工业强基水平、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7大任务。并提出了加强财政支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用地保障、落实税费政策、实行差别价格政策等5大政策性保障措施。

  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中,首家购买国内外先进重大技术装备、产学研成果转化、重点行业共性产品技术改造、产品附加值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市级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市级产业龙头补助金额上浮10%,最高不超过110万元。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对本地企业采用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购买数量为10台(套)以内和1150台(套)的,分别对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的20%15%给予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购买数量为51100台(套)的视同省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省级财政对每台(套)按采购发票总价的5%给予补助,市、县两级再给予共5%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对市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择优分别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择优分别按不高于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元以上、位居全国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互联网龙头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特别重大的智能制造公共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泉州市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泉州市还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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